弘为人恢奇多 闻,常称以 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 议,开陈其端,令 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 於是天子 察其行敦厚,辩论 有馀,习文法吏 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 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 ,有不可,不庭辩之 。尝与主爵都尉 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 说,所言皆听, 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 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 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 ,今皆倍之 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 知臣者以臣 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 为不忠。” 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 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