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 多矣。二千石 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 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 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 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 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 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 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 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 所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