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 苦之,不 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 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 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 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 曰:“君侯纵 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 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 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 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