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 三公,可 谓尊用矣 。斯知六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 重,阿顺 苟合,严威酷刑, 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 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 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 与俗议之异 。不然,斯之 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