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 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 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