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 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 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