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