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 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 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 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 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 忘其口而念 我!”及弥 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 车,又尝 食我以其馀桃。” 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 憎於主,则罪当而 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 憎之主而後说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