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,齐太仓令 淳于公有罪当刑,诏狱 逮徙系长安。太仓公无男,有女五人。太 仓公将行会逮,骂其女曰:“生 子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 益也!”其少女缇萦自伤 泣,乃随其父至长安,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皆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 改过自新,其道无由也。妾原没入为官婢,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 书奏天子,天子怜悲其意,乃下诏 曰:“盖闻有虞氏之时,画衣冠异章服以 为僇,而民不犯。何则 ?至治也。今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吾甚自 愧。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。诗曰‘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’。今人有过,教未施而刑 加焉?或 欲改行为善 而道毋由也。朕甚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肤,终 身不息, 何其楚痛 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!其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