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 也,所以禁暴 而率善人也。 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 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 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 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 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 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 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 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 加大惠,德甚盛, 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