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 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 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 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 爱弛,得罪於君 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 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 亲;见憎 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 说之士不可不察 爱憎之主而後说 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