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 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 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 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 ,辩论有 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 。二岁中, 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 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 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 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 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 ,皆倍其约以 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 曰:“齐 人多诈而无情实 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 为不忠。”上然 弘言。左右 幸臣每毁弘 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