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 楯五百被可以葬 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 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 既闻上,上下 吏。吏簿责条 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 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 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 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 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