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 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 大放张汤而 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 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 见其冤状 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 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 三尺安出哉 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 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