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 全道而行 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 主矣。此臣主之 分定,上下 之义明,则 天下贤不肖莫敢 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 下而无所 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 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