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 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 内史以下,汉 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 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 “丞相”曰 “相”, 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 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