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音者,生於人心者也;乐者,通於伦理者也。是故知 声而不知音者,禽兽是也;知音而不知乐者,众庶是也。唯君 子为能知乐。是故审声以知音,审音以知乐,审乐以 知政,而治道备矣。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,不 知音者不可 与言乐知乐则几於礼矣。礼乐皆得,谓之 有德。德 者得也。是故乐之隆 ,非极音也;食 飨之礼, 非极味也。清庙之瑟 ,硃弦而疏越,一倡而三叹 ,有遗音者矣。大 飨之礼,尚玄酒而俎腥鱼,大羹不和,有遗味者矣。是故 先王之制礼乐也,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,将以教民 平好恶而反人道之 正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