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 且以其故 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 以往郡,各 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 之,间岁万馀人,费 皆仰给大农。大 农以均输调盐铁助 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 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