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