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 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 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 者数千,近者 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 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 逮皆亡匿 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 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 六七万人 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