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曰:“古之治天下,朝有 进善之旌,诽谤之 木,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。今 法有诽谤 妖言之罪,是使众臣不敢 尽情,而上无 由闻过失 也。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 ?其除之。民或祝 诅上以相约结而後相谩 ,吏以为大逆,其有他 言,而吏又以为诽谤。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, 朕甚不取。自今以来,有犯此者勿听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