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 者,皆可 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 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;事 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 ;以官为威,以法 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 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 上,用居上为右; 试官不让贤陈功 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 ;食饮驱驰, 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 矛弧者也,攻而不 用弦刃者也,欺 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伐者也 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