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 赋,得自 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 士,拟於 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 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 ,银印。诸侯 独得食租税, 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