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 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 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 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 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 者固如是乎? ”周曰:“三尺 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 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 为是,何 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