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