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 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 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 之事孝公也,极 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 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 起之事悼王 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 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 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 虽义之所在,虽死 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