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 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 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 欲挤者,因而陷之; 上所欲释 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 让周曰:“君 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 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 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 为是,何古 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