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 ,居西垂 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 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 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 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