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 诚欲以伯 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 战者,国之残也,而 都县之费也。残费 已先,而 能从诸侯者寡矣 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 输私财而富军市 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 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 虚中之计也。夫 战之明日,尸死扶 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 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 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 酺而华乐,故其费 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