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 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 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 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 。吏簿责条侯, 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 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 也,何谓反邪 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 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 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 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