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曰:“古之 治天下,朝有进善之旌,诽谤之 木,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 。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,是使众臣不敢尽情,而上无由闻过失也。将何以来远 方之贤良?其除之。民 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後相谩 ,吏以为大逆,其有他言, 而吏又以为 诽谤。此细民之愚无知 抵死,朕甚不取。自今以来,有犯此者勿听 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