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 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 肉。後母死, 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 开陈其端,令人主 自择,不肯面 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 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 左内史。弘奏事, 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 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 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 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 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 情实,始与臣 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 知臣者以臣为 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 ,上益厚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