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