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王 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 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 都县之费也。 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 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 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 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 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 战之明日,尸死 扶伤,虽若有功 也,军出费,中哭泣,则伤 主心矣。死者 破家而葬,夷 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 者内酺而华乐 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