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