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 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 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