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李斯 以闾阎历诸 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 辅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 公,可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不 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 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 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 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 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