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 石欲为治者,其治 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 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 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 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 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 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 掠卤乡里者,不可 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 九卿张德等 衣绣衣, 持节,虎符发 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 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 人。数岁,乃颇 得其渠率。 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 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 曰群盗起 不发觉,发觉而 捕弗满品者,二 千石以下 至小吏主者皆死。 其後小吏畏诛 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 得,坐课累府,府亦 使其不言。故盗贼 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