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 :高祖时诸侯 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 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 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 为置二千石,去 “丞相” 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 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 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