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 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 大抵尽放 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 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 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 太守、都尉, 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 百数,掠卤乡 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 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 卿张德等 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 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 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 。散卒失亡 ,复聚党阻山川 者,往往而群居, 无可柰何。於 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 其後小吏 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 ,恐不能得,坐课累 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