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 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 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 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