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 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 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 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 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 帝女也,勃 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 帝,曰:“绛侯 绾皇帝玺, 将兵於北军, 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 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 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 吾尝将百 万军,然安知狱吏 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