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 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 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 者忧之。其牺 曰:公勿 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 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 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 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 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 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 忠信得罪 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 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