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 闻,常称以 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 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 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 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 ,上大说之 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 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 汲黯请间,汲黯 先发之, 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 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 以顺上旨。汲黯 庭诘弘曰:“齐人 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 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 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 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 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 每毁弘, 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