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 不广大,人臣 病不俭节。弘 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 後母死,服丧三 年。每朝会议,开 陈其端,令人 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 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 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 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 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 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 上旨。汲黯庭诘 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 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 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 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