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 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 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 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 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 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 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 仁也!子生 三年然後免 於父母之怀。夫三 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