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夏之 政忠。忠之敝,小人以 野,故殷人 承之以敬。敬之敝,小 人以鬼,故周人承之以文。文之敝,小人以僿,故救僿莫若以忠。三王 之道若循 环,终而复始。周秦之间,可 谓文敝矣。秦政 不改,反酷刑法,岂不缪乎?故汉兴,承敝易变,使人不倦,得天统矣。朝以十月。车服黄屋左纛。葬 长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