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 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 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 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 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 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 及弥子色衰 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 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 。故谏说之士 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