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 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战攻 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 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 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 之为残也,士闻 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 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 士,则是路 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 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,尸死扶 伤,虽若 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泣,则伤 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 葬,夷伤者 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 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