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 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 略取陆梁地 ,为桂林 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 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 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 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 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 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 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 南越地。